9月6日,湖南长沙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四年级某班一名9岁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的事件引发社会舆论。据悉,当时是课后服务时段,也就是马上放学了,然而小女孩的家长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娃会遭受如此伤害。

打人的是男老师宋某,40多岁,想必他自己的孩子比小女孩大不了几岁。打人的凶器是较大的玻璃钢三角板。被打小女孩头骨碎裂,骨头和三角尺的碎片已经进入脑组织,据说当时已经出现脑浆外溢的险情。

然而,知情人士爆料,打人的男老师为了掩盖问题,只是把小女孩带到学校医务室进行简单包扎,直到小女孩重症出现才不得不通知家长。当时家长在质疑老师和大夫为什么要急于缝合伤口,那么深的伤口不做进一步检查就要缝合了事?最后去的医院做的检查,才发现颅内很不乐观的情况,这已经是事情发生2小时后了。还好开颅手术顺利的将骨头和三角板碎屑取出,不然颅内感染将是致命的。

事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作出应急处理预案,也没有向家长作出有效反馈。在舆论压力下,9月7日下午,岳麓区教育局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另外,打人的男老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警方立案侦查,目前被刑事拘留中。

学校,本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家长放心把孩子交到你们学校手里,你们就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你们不仅要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还要确保每一个孩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然而,学校竟然存在如此暴力的男老师,学校难道不知情吗?能够下如此狠手,打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学校的监管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