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推动打造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网

9月8日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

发展示范区

吴江汾湖法庭揭牌仪式

在汾湖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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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共同为法庭揭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二级高级法官李晓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汤小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吴江区委书记李铭出席活动,区委副书记韦国岭主持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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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绿色是示范区最鲜明的底色和亮色,吴江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道路,全面落实今年2月4日发布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锚定“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总体愿景,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积极深化法治保障生态治理工作实践,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探索等相关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路径。

此次汾湖法庭揭牌后,将在专业化审判方面加大力度,更好服务保障示范区环境损害赔偿、生态治理和修复等方面案件的处理。同时,法庭还将加强与示范区其他法院的司法协助与司法一体化推进工作,发挥区域内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体系作用,打造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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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在活动致辞时表示

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大课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苏州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担当,锐意改革进取,全力服务保障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为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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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表示

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近年来,吴江坚定扛起国家战略使命,与青浦、嘉善一起携手共进,聚焦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用好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推动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建共享共治,加快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的正式揭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相关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有力护航示范区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让高质量发展显示度更高、民生感受度更强。希望吴江区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不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深化跨域协作,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保障生态治理新举措,为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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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还发布了

苏州法院以高质量司法保护服务示范区

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

上海、南京、苏州、嘉兴

四地中级人民法院签署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协同共建协议》

青浦、吴江、嘉善

三地法院签署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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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一起调研了汾湖法庭,参观了鼋荡慢行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