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阜新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积极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待遇,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待遇作为重要民生保障项目纳入年初预算,推动各区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及社会保障补助待遇据实安排。

在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上,各县区的村均支出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两项合计达到省文件要求的11万元标准,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在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上,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通知》要求,对我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调整为社区正职、社区副职、社区工作人员每月薪酬分别提高400元、300元、200元,调整后社区正职薪酬为每月4545元,社区副职每月3655元,社区工作人员每月3455元,社会保险基数随之增长。

在提高社区办公经费上,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按照每个社区每年10000元的标准对各县区进行补助,作为城市社区经费新的补充,将社区经费标准从现有的每年25000元提高至每年35000元,极大地促进了社区干部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群众服务。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落实相关措施,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