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正阳县某中心小学的学生饮用奶订购通知引发了家长们的不满和网友们的热议。据曝光的群聊天记录显示,老师把学生订购饮用奶称之为“国家工程”、“政府工程”,还称如果孩子因为身体健康问题不能喝奶的,需要县医院或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治疗证明!
我勒个去,老师为了这个“国家工程”,“政府工程”真是煞费了苦心,不能喝奶的还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证明,这不就是难为家长还孩子吗?另外一句话说得好,“作为家长,您希望老师能对全班53个孩子一视同仁,希望53位家长都能积极配合班级工作。”这句话看上去非常的霸气,颇有威胁的意思,言外之意就是不订购饮用奶的,就会被视为不积极配合班级工作,不配合班级工作的,你还想老师对你家孩子一视同仁吗?
有家长询问是否只有酸奶,老师回答目前只有酸奶。据了解,这项“政府工程”分配到每名学生身上共计是4箱酸奶,总价440元,合计110元一箱,有网友质疑,这得是什么牌子的酸奶这么昂贵?老师为了减轻家长们的经济压力,学校商议每人可以只订3箱共计330元。最后还撂下一句狠话“有条件的积极订购,没条件创造条件订购”,这不就是强制订购吗?好有切糕的范!
随着“学校酸奶订购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舆论,当地教育局发布了情况调查通报,通报中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并声称是学校某班在宣传学生饮用奶“征订”工作中,对“上级”文件精神解读出现偏差,涉嫌违背学生饮用奶自愿征订原则,造成不良影响,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学生饮用奶的订购真的是“国家工程”和“政府工程”吗?通报中,上级文件精神指的是啥?解读的偏差在哪?
“学生饮用奶”起源于1999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学生饮用奶计划” 。在2000年8 月,由原农业部、教育部、中宣部、国家 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等九部委局联合下发通知《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联合推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全国分步实施。
“通知”中,明确了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义和条件,那就是改善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同时也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奶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
在“通知”的最后,列出了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其中第5条,明确推广学生饮用奶要贯彻自愿消费原则,又要能在学生中普遍推广,逐步养成喝奶的习惯。要关注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喝奶问题。
可以确定,文件内容、目的、精神都没有问题,问题是某些地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比如学生饮用奶推广要求、自愿消费原则和解决好经济困难迅速的喝奶问题。这些需要相关部门和负责人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去实施和落实,让老百姓了解和理解相关政策和目的,而不是通过“国家工程和政府工程”来否定老百姓的不同声音,也不是用“全班一视同仁、县级以上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来强制执行,更不是“有条件积极订购,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订购”来忽视一些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到了某些地方执行起来却变了味道。而前有学生“午睡收费”,后有“酸奶工程”,学校这个教书育人的神圣地方,如今变得如此向钱。学校需要健康的环境和纯洁的思想,那么谁能还给校园一个“清”和“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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