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移动源检查管控力度,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扎实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双向发力,科学有效应对移动源污染风险,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抓帮扶培训,卡实机动车检验机构主体责任。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专业技能学习,对辖区排放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业务技术骨干开展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纳入培训内容,通过学习切实提升检验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今年来,累计培训学员46人次,签订《规范检测承诺书》46份。另一方面,依托第三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专家,为辖区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提供上门帮扶指导服务2次。针对检测设备运维、检测过程重要事项、检测资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烟台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发现的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存在不规范使用限位装置和防侧滑装置、车牌照片不完整等问题,分类解释,逐项作答,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促使辖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规范检测意识明显增强,检测业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严厉打击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抓督导提升,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一方面,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规定禁高区内只能由环Ⅲ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作业。同时,全力摸清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并进行分类编码,建立《高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对机械的在用与否状态、购买使用年限、发动机功率、发动机污染工况、联系人等多方面信息登记在册,为工作开展提供详尽数据资料。经梳理,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1297台,其中国二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563台,目前已全部完成编码登记,实现应喷尽喷,完成率100%。为便于开展非现场监管,已对119台国二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定位装置,预计2024年年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国二及以上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安装工作。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审核和现场抽测工作,紧盯辖区各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现场在用机械是否已登记备案、是否知晓禁高区范围及要求、烟气排放是否合格等,坚决遏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施工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各项规定牢记于心,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责任意识。今年来,累计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68辆,现场抽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将以更扎实的举措,持续强化移动源管控,从源头着手,多措并举推进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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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靖)

供稿: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供稿人:赵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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