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9月28日9: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在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制订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修改了《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制订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该章程修正案尚需工商登记(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决定聘任孙雅琴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2~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经查实,该会计师事务所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本次变更系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办理登记。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08:30~09:00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4-8620207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董事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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