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经市政府、济宁军分区同意,我市定于2023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20分,进行“9·18”防空警报鸣放,敬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掌握警报音响信号,保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警报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警报信号间隔时间3分钟。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 宁 军 分 区

二〇二三年九月

来源: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