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科类校外培训“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情形,教育部新发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确立处罚规则,对培训机构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标准。

在管事者眼中,学科类培训对要挤上中考、高考车厢的孩子们来说,就相当于兴奋剂对要参加大赛的职业运动员。兴奋剂不仅危害到运动员的健康,而且危害到比赛的公正。所以国际体育界对此绝不宽容,一点点都不行。有多少知名运动员在私欲驱使或国家威逼下偷食禁果,落得个折戟沉沙的结局。但说实话,学科培训没有兴奋剂这样邪恶。过多的学科培训显然会挤占孩子多元发展的空间,窒息孩子们的创造力,而且由金元铺就的培训之路对贫寒子弟也并不公平。但适当的学科培训对偏科的学生,对学习领悟力差的学生,对天生聪颖课堂知识喂不饱的学生来说,可能还是必不可少的补充。怕的是彼此“囚徒困境”般恶性竞争,你每天补2小时,我补3小时,成为家长、学生摆脱不了的噩梦。

国际奥委会对兴奋剂处罚的可不仅是教练、队医,还有对运动员本身的禁赛。当然,管理学科培训可不能处罚到学生,否则家长们一定会直接掀翻了天。

在受过儒教浸润的东亚人的地盘,就会有培训机构的存在。在中国的香港台湾,在韩国,甚至在北美中国人聚居点,街头到处可以看见刷着巨大培训学校广告的公交车在街头招摇而过。在我们这里,行政力量比较强,管事者认为不对的事情可以通过规章办法予以惩戒,采用强硬手段予以弹压。

但只要人才选拔机制还在,学科培训刚性需求就会一直存在。当然其可能会以各种变装形象出现,就看这10万元罚款能否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