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处于试用期,公司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管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

即便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投诉,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待遇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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