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于海勇的大妈黄琴丢了2万块钱,她怀疑是邻居的周秀所为,周秀为了自证清白而自杀身亡,于海勇的姐姐于娟随后离家。直到10年后,于海勇考上了大学,姐姐再次出现,当年丢钱的真相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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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于海勇出生于湖北某三线城市的农村,5岁那年,父母死于一场车祸。他和大自己七岁的姐姐于娟成了孤儿,大伯于亮成了他们的监护人,父母车祸的赔偿金也全部落在了于亮的手中。

于亮对于娟和于海勇的姐弟俩并不好,尤其是大妈黄琴对二人更是视为累赘和负担,不让于娟上学,逼着她干农活,殴打和责骂是家常便饭。不仅如此,姐弟俩根本就吃不饱也穿不暖。

杨辉和周秀夫妇是于亮的邻居,看着姐弟俩备受于亮夫妇的欺负,也就非常同情这对可怜的姐弟,经常背着于亮夫妇给姐弟俩一些吃的。杨辉甚至会默默地帮于娟干完地里的活,而周秀也会把姐弟俩破旧的衣服缝缝补补……

杨辉夫妇的善良,帮于娟姐弟二人度过了人生最灰暗的日子。只是他们帮的时候多了,大伯和大妈就觉得他们有所图谋,经常在院子里故意打骂姐弟俩,甚至还指桑骂槐。

于亮7岁那年,原本到了上学的年龄,村里同龄孩子都背上了书包,不谙世事的于海勇也找大伯要钱去上学,大伯一巴掌打在他的屁股上,怒骂道:“小兔崽子,在我家白吃白喝,还上什么学?哪里有钱给你上学?”

杨辉实在是看不下去,就对于亮说:“你弟弟弟媳生前对你也不错,为何你就不能够好好的善待他们的孩子呢?”

“他们当年对我好,你哪只眼睛看到了?”于亮对于父母当年偏向于弟弟,而弟弟弟媳又比他和妻子能干,日子过得比他们强,所以,心中一直耿耿于怀,也迁怒入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杨辉看不下去,冲着于亮说:“你要是不想要这俩孩子,就让我来养。”

杨辉和周秀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原本杨辉说的是气话,于亮竟然没有犹豫就同意了,不过,他却提出,要孩子可以,但是别指望把从他手里拿到一分钱,包括弟弟家的房子。于海勇的父母有两间平房,紧挨着大伯家,他们去世后,他们家的房子慢慢的被大伯无偿得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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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杨辉把姐弟俩接到自己的家中,视为亲生儿女,于海勇如愿以偿的背着书包走进了课堂。

那天下午,大妈黄琴突然扯着嗓子大叫,说她刚从银行取回来的2万块钱不见了。而且大妈一口咬定,看见邻居周秀进了他们家的院子,钱肯定是被周秀拿走的。周秀辩解说,自己家的鸡跑到黄琴家下蛋,她进他们家的院子,是把自己家的鸡抓回来。

警察过来后,把周秀带进派出所问话,因为没有证据证明钱是周秀拿的,做了笔录之后,周秀就会被放了回来。可于亮和周秀不相信,带着一帮人把杨辉的家翻了个底儿朝天,还不依不饶,不仅当着村里人的面羞辱周秀,还四处散布谣言,周秀最终选择跳塘自尽。

因为这件事儿闹出的人命,派出所的干警过来了,对把于亮夫妇弄进去关了几天,批评教育了一番,此事就不了了之。

02

只是杨辉受妻子自杀打击很大,情绪一直不稳,整天沉浸在失去妻子的悲痛中,不能自拔。于海勇那个时候还小,不懂得杨叔的心思,姐姐于娟在周秀去世后不久离开了家乡,去了哪里,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此后几年,于亮跟着杨辉生活。杨辉原本就是个言语不多的人,除了种地,闲暇的时候就去市里打工挣钱。杨辉的岳母老伴去世多年,只有周秀一个女儿,年龄大、身体不好,杨辉挣的钱大部分用在给岳母治病,以至于于海勇读书期间,几次都差着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于海勇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陌生的好心人开始资助他读书,每个月都给他寄钱。于海勇也非常珍惜读书的机会,尽管杨叔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管他,但是于海勇却清楚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就没有让杨叔操心,成绩一直保持着班上的中上等。

高考之后,于海亮以587分的成绩,被武汉某大学录取。实际上,在高考分出来之后,他就非常的期待能够见到离家十年的姐姐,和自己分享喜悦。他隐隐觉得,这些年资助自己读书的人,正是姐姐于娟。

十年来,于海勇虽然和杨辉生活在一起,但是杨辉大部分精力放在打工和照顾岳母的身上,他们之间交流很少,也就谈不上有多深的感情。至于大伯大妈,完全把于海勇当成了外人,即便于海勇因为成绩突出被村里很多人津津乐道,也没有让大伯大妈主动向于海亮释放出善意。

于海勇上学的前第三天,杨辉的家门口停了一辆大奔,从车上走出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正是于海勇的姐姐于娟,另外一个人是于娟的丈夫李伟。

见到变得更加漂亮的姐姐,于海勇顿时悲喜交加,上前握住姐姐的手,有些不相信的问道,“姐姐,是你吧?你终于舍得回来看我了?”

姐姐抚摸着于海勇的头说:“都长成大小伙儿了,比姐姐都高。”

两人在小院中寒暄了几句就进了屋子,十年过去了,杨辉还住在低矮的平房里面,屋里显得十分的阴暗潮湿,杨辉在城里干活,还没有回家。

于娟也向弟弟简单介绍了这些年在外的经历,当年离家后,她直接去了深圳,在深圳一家建材公司打工,认识的李伟。7年前,二人从公司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建材公司,经过几年的打拼,在深圳站住了脚,还买了房子,如今条件还还算可以。

姐姐向于海勇坦言,那个资助他读书的好心人,正是姐姐,这10年来,她最牵挂的人也是弟弟。于海勇就有些不明白,既然如此,她为何十年都没有回来?

这个问题其实一直萦绕在于海勇的脑海中多年,当于海勇问出这句话时,于娟的脸色顿时不好,眼中也有一丝痛楚。犹豫良久之后,于娟才喃喃的说:“那件事儿……是我做的不对……我……不该把钱藏起来……”

见于娟有些语无伦次,于海勇更加不明白,可于娟似乎难以启齿。正在这个时候,杨辉从外面回来,见到于娟之后也非常的高兴,连忙说要做好吃的留于娟吃饭,于娟却突然跪在了杨辉面前,讲出压抑的心中10年的秘密

03

当年,于娟跟着杨辉的妻子周秀在田里干活,周秀先回家做饭去了。

等于娟干完活回家,路过大伯于亮家门前时,捡到了一个布袋,布袋里有很多钱。于娟从没有见过那么多钱,就把布袋拿回了杨辉的家中,原本是想等失主找来后,把钱还回去,却没有想到失主是大妈。

想想那些年大伯领了爸爸妈妈的赔偿金,一分钱都没有给他们姐弟俩,还肆意欺凌,于娟就没有打算把钱还回去,而是把钱悄悄的藏在了家中,没有想到这件事牵扯到了对他们好的周秀,她更没有想到周秀会自杀,这件事让于娟非常的后悔,觉得是自己害了周秀。在周秀过世后,于娟觉得没脸留在杨家,就离开了家乡。

听完于娟的讲述,杨辉脸上的笑容渐渐的僵直了,重逢时的喜悦一点点地褪去,他有些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椅子上,眼神凄楚的望着于娟,最终嘴唇哆嗦的吐出一句话,“你,你走吧,带着你弟弟一起走,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杨辉无力的朝于娟挥了挥手,事情虽然过去多年,但是杨辉对此依然耿耿于怀。于娟满眼泪水冲着杨辉磕了三个响头,“那笔钱是我捡的,我没想到会牵扯出那么多事儿。对不起,我并不奢求您的原谅,只是希望能够补偿您……。”杨辉把头扭到一边,抹了一把泪水,哽咽着,“不用了,你们走吧,我老杨本分了这么多年没有搬出这个村,就是告想告诉村里人,我杨家的人不会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你们不配当我杨家的后人。”于娟又对着杨辉磕了几个响头,拉着弟弟离开了杨家。

于娟送弟弟于海勇去了武汉,陪着弟弟在武汉游玩了一番,然后把弟弟送到了学校,帮他交的学费,还给他办了一张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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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娟说:“海勇,好好读书吧,有时间就回去看一看杨叔,他们对咱们有恩!”于海勇点了点头。送姐姐走的时候,于海勇终于忍不住地问道,“姐,当年你拾到的2万块钱后来交给谁了?”

于娟迟疑片刻说:“我原本藏在咱们家柜子里,后来,我发现钱不见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拿走的。海勇,事情都过去10年了,咱们别再纠结过往。”

此后几年,姐姐每个月按时把钱打到银行卡上,于海勇也不用为钱的事情操心。放假后,于海勇依然回到杨辉身边,杨辉倒也没有排斥他,只是和于海勇之间的言语更少了。

于海勇大学毕业后考上的武汉市某单位的公务员,姐姐专门给他在武汉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于海勇几次向杨辉提出让他和自己一起住,都被杨辉拒绝了。

04

三年前,杨辉的岳母病重,在市医院住了一个月没有好转,这才主动的给于海勇打电话。于海勇专门回来了,和杨辉一起把老人接到的武汉,送进了一家大医院。于娟听说后,专门从深圳赶回来,给杨辉的岳母找到权威专家,确定了病情,并做了手术。

看着于娟姐弟为了岳母的病四处奔波劳累,原本对于娟还有些怨恨的杨辉被感动了,他拉着于娟的手说:“娟子,其实你没有必要为我们做这些,叔叔不想见你,是因为不愿意想起我的妻子。现在我也想通了,说到底,还是周秀当年没有想开……”杨辉哽噎着说不下去了。

于娟说:“当年如果没有你和周姨,我和弟弟还不知道能不能扛过那些日子?您和周姨在我们失去父母后,又让我们感到的父爱和母爱,您对我们的恩情,我们永世难忘。”

杨辉原谅了于娟,于海勇也说服了杨辉和岳母一起留在了武汉,杨辉的岳母又活了三年,终究还是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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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去世前,告诉杨辉,女儿周秀去世前的那天晚上,提着一个布袋悄悄的回到娘家,让她保管好。女儿去世后,岳母才知道,邻居于亮和黄琴因为丢了钱,与女儿女婿闹腾的事情。

岳母打开了女儿拿回来的布袋,发现里面全是钱,正处于悲痛的岳母很自然的想到,女儿去世了,这钱肯定是不能还回去的,否则还不知道有多少屎盆子扣在女儿的头上。这么多年,岳母一直守着这个秘密,至于那笔钱,她后来因为治病也用光了。

岳母提起这件事情,杨辉又想起于娟说的那番话,很快就把当年丢钱事情的前因后果给想明白了。

黄琴把钱弄丢了,正好被于娟拾到,藏在了家中,恰巧被周秀发现了。那期间,黄琴和于亮夫妇因为丢钱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

周秀就认为钱应该是丈夫杨辉拿的,那个时候如果把钱送回去,必然会遭到于亮夫妇的谴责,杨辉甚至会因此坐牢。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想法,周秀干脆把钱转移到娘家,先避避风头。

没想到于亮夫妇不依不饶,越闹越凶,周秀就觉到事情一旦败露,她更没有脸活在世上,于是就跳塘自杀了,表面上是自证清白,其实是为了保护丈夫。

想通了这些,杨辉不由得惨淡一笑,看来自己是冤枉了于娟那个孩子,心中不由生出了一些愧疚。不过,岳母去世后,杨辉倒没有闹着一个人留在老家,而是很爽快的答应和于海勇住在一起,因为他知道自己还能够帮于海勇接送孩子,发挥一下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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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年于娟在捡到那笔钱后,主动的还给大伯大妈,周秀不会自杀身亡,杨辉夫妇也能够幸福的生活一辈子,于娟不会背负多年的心理负担。

但是没有“如果”,那笔钱酿成了一场悲剧,也改变了一些人。尽管最终于娟想着办法弥补对杨家造成的伤害,但对于杨辉而言,孤孤单单的生活了几十年,那种折磨恐怕是无人能够体会。

对于于娟而言,背负着十余年的心理压力,原本可以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却因为当年的举动而倍受分离之苦,不敢相见。好在最后的事情弄清楚了,于娟得到了杨辉的原谅,杨辉能够幸福的安享晚年。

当然,在这起事件中,不得不提于娟的大伯大妈,作为于娟姐弟的监护人,拿了弟弟弟媳的赔偿金,本应该善待两个孩子,他们却肆意打骂孩子。如果他们对两个孩子稍微好一些,于娟捡到钱之后也不会藏起来不给他们,后来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所以归根结底,于娟的大伯大妈才是这起事件的始终始作俑者。

通过这件事,其实也告诫我们,为人还是要善良一些,善良的人会有好报,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帮助他们,才会有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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