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略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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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中学路体委片区、兴州街道办安坪沟村、吴家营九年制学校、城西“一江两岸”、铁路片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和规划编制、公示、执行、监督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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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作了补充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坚持真实保护、完整保护、有序利用的原则,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全县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和风貌管控力度,全力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全县城乡环境整洁、建设有序,建筑和自然风貌和谐统一。

要加强法律宣传,认真贯彻“以规划引领发展、以法律规范建设”的理念,让群众了解规划、理解规划,提高全社会执行规划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