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阜新县2022年度“清风干部”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纪发〔2023〕7号)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初审、部门联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评选出阜新县2022年度“清风干部”人选60名(名单后附)。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向阜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以上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阜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受理电话:0418-8822220
附:阜新县2022年度“清风干部”人选公示名单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度“清风干部”

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