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出险

客户林某购买了两全保险(含意外身故责任,意外身故赔付双倍保额)。2023年07月,林某被家人发现倒在住处卫生间门口,送医后不治身亡。火化后,家属申请意外身故理赔。经理赔调查核实,医院的诊断记录为呼吸心跳骤停;申请理赔时因出险现场发生改变,且死者已经火化,无法明确其身上是否有意外致死伤痕,判定为意外身故依据不足。根据理赔调查情况,最终公司按非意外身故核定责任。

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温馨提示

在出险后,为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请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在理赔人员的指导协助下,保护好出险的相关直接证据,以明确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便于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