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播一段视频,称武汉一名男子在健身房被杠铃压死,吸引了许多媒体的注意。

然而,事实上,该视频是通过拼凑剪辑而成的,其中的视频内容和文字根本不相关。尽管这两个不同的事故都发生过,并且都是真实的悲剧,但它们并非最近发生的,而且时间差别甚远。纯属于冷饭热炒博流量!

据了解,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今年7月河南的一家健身房。当时,在非营业时间里,死者独自在健身房进行卧推动作,结果失败,并导致杠铃压在脖子上无法摆脱,最终导致死亡。

即使健身房工作人员发现后进行抢救,也无济于事。事后,死者家属将遗体放置在健身房内,并要求健身房老板赔偿120万元。由于此举,健身房无法继续运营,不得不倒闭。一审法院认为健身房需要承担90%的责任。目前,此案已进入二审阶段,最终判决尚未公布。

与此同时,近日视频所配文的内容则发生在2010年的武汉一家健身房。这两个事件都涉及相似的卧推动作,同样因为失败而导致杠铃压喉致死。有些人为了赢得关注和流量,甚至通过拼凑剪辑创造一个全新的悲剧视频,这种行为完全是利用死者的悲剧来引起网友的同情,制造舆论。这不仅对两位死者极其不尊重,甚至是侮辱,也忽视了死者家属的悲痛。如此行为极其不道德,甚至卑劣,除了要谴责发布者外;根据相关法律,死者家属可能会起诉发布者并要求赔偿,以弥补精神上的损失。

此视频已经引发广泛传播,甚至一些主流媒体也进行了转发。在这种情况下,发布者的行为已违法,构成散布谣言的罪行。相信警方已经掌握了发布者的详细情况,并且对该视频进行了调查。网络上的痕迹是可以追溯的,只要稍加调查就能找到最初发布该视频的人。

在流量时代,有了流量就会有收益,难免会有人不择手段。因此,希望网安对这些肆意散布谣言的人严惩,以起到震慑作用,让一些人不敢违法行事,从而保护网络的纯净环境。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能在网上发表言论进行表达,网络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你我他生活的点缀和所需,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时间也应当遵守法律

网络的出现并不是过错,有错的是想利用网络做出违法勾当行为的人,信息时代飞速发展,从以前的书信慢车马也慢,一生只夠爱一人的时代发展到BB机,再到电话、小灵通,短信到QQ,手机大哥大,然后智能化。随着电脑的普及和智能手机的出现,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手机和网络,手机带给了我们诸多地方便,可以说一机在手,天下任走。

有了网络,有了手机,买车票不用再去车站排队两天三夜,想吃什么,想买什么,手机一点就能解决,当然前提得有钱,钱这东西嘛!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有钱都能使鬼推磨,何况人乎!毕竟,世人慌慌张张,不过图碎银几两。偏偏这碎银几两,能解世间万种慌张,保老人晚年安康,让稚子入得学堂,解决你我柴米油盐五谷粮。偏偏就是这碎银几两,能免饥荒,能定安康,能解世人惆怅,也因这碎银几两,断了儿时念想,让少年染上沧桑,让世人压弯脊梁,就是这碎银⼏两,让憧憬增添了彷徨,让世⼈忽视了⽉光,最后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秋凉!满地月光入葬,仍伴来世过往。但切记!钱也不是万能的,多少人为了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结语:科技在发展,祖国在腾飞,相信,我们会越来越好,希望大家会更好地利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