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文为真实案件,旨在弘扬正义,杜绝犯罪发生,前1/2免费阅读
说起贪官,网络上一搜,多数与钱与色都脱离不了关系,有些贪官随着自己社会地位和权力的提升,内心的“洪水猛兽”就逐渐压制不住了,而李庆普就是其中的典型。
李庆普不是我国最贪的贪官,但他贪的“变态属性”和“淫乱程度”,却是很多贪官望尘莫及的。
李庆普,男,前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1945年12月生,河北省平泉县人。
他并非官二代,而是出生于穷苦家庭,也因为如此他幼年时期读书很刻苦,在学校里面基本上都属于名列前茅的那一些部分尖子生,那时的他勤奋好学,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大学,成为了六十年代末的一名大学生。
在那个年代,大学生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而且国家处于急速发展的阶段,急需人才,所以他基本上属于“鲤鱼跃龙门”的那一批人。
大学毕业不久后,他就被湖北的一家化纤厂特聘过去担任技术员,在化纤厂工作的期间,他看上了一个姑娘,但她是城里人,父亲是干部,母亲是职员,称得上是积富之家,相比之下他的家庭就黯淡无光,因为自卑他不敢与姑娘表白,只能以写日记的形式将爱意埋藏,也因为如此,写日记慢慢变成了他的习惯。
1988年,他因为工作能力出色且敬业被海南纺织厂调走,并且提了干部成为工厂的副处长,并且在一年多后再次获得提拔,成为了处长。
而随着他的职级不断地跃升,权力日益增大,他的思想和价值观开始逐渐变得扭曲。
据李庆普一位同事回忆,李庆普刚来厂里的时候,对女同事非常的谦卑和尊重,但自从他当上处长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见到年轻的女同事就开始喜欢说荤段子,偶尔还会伸出“咸猪手”揩油,一双眼经常在年轻漂亮的女同事身上游走,很是明显,很多女同事都是敢怒不敢言。
李庆普干了3年左右的处长,1991年5月9日,他被提拔为该局的副局长,分管基建和设计院工作,而由于分工和权力监督的缺失,也给李庆普往后的犯罪埋下了肥沃的土壤。
李庆普在被提拔副局长后发现省纺织总厂及其下属工厂在工厂基建和设备引进这块基本上都是自己说了算,而这其中可操作空间和利润是非常之大的,设备供应商看中了李庆普的这个绝对权力,然后就开始“围猎”他。
供应商们前仆后继的给李庆普送钱送物,并且承诺给予巨额的回扣,只为了获得相应的设备供应资格,而李庆普也利用这个职权,开始了自己的贪污。
一开始他还比较小心,但在暗箱操作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并没有出现风险,李庆普的胆子和胃口就逐渐大了起来,他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打起了购销合同的主意。
他开始在购销合同里面“巧立名目”,增设一些莫须有的消费项目,等到设备结算的时候,那些莫须有的项目消费金额,就会落入他的腰包。
不仅如此,他后面还打起了纺织厂排污钱的主意,当时如果哪家企业排出的污水不达标,是要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而他就是抓住这一点,大肆敛财。
通过五花八门的敛财手段,短短数年的时间,他就为自己攫取了几百万的不义之财,要知道那个年代,一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都能称得上是高薪了,他贪的这个数额够他肆意挥霍一辈子了。
而有钱之后,他也活成了大多出贪官的嘴脸,开始玩起了女人,甚至于一般的女人他还不玩。
可能是年轻时的爱而不得,导致他将内心的生理渴望压制了很久,一朝爆发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功成名就之后就产生了报复式的发泄方式。
他有一个非常变态的嗜好:那就是喜欢年龄小的。
为了满足自己的嗜好,他会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或者暗示跟他有生意往来的供应商,如果有看到好的小姑娘,可以“告诉”他,他这一开口,暗地里不知道多少家庭遭了殃。
他的日记里记载着一位14岁小姑娘唐某,是一个供应商推荐给他的。
2000年6月17日上午,供应商告诉李庆普,在琼山市府城镇的一家理发店刚刚招来了一个特别水灵的姑娘,年纪不到18岁。
李庆普一听到这个小姑娘的年纪后异常的兴奋,连手头上的工作都顾不上,当天下午就驾驶着公务车奔向府城镇,最后在巧云理发店找到这个叫唐某的小姐,他与对方谈好价格后就邀请对方上车,把公务车开到了偏僻的路段,这一套动作非常的熟练。
他似乎很喜欢在野外和车上,李庆普将车开到偏僻路段后就开始有些急不可耐的引导她到公务车的后座,然后抱着唐某“啃”了起来,对方年纪小看着很是青涩,但似乎反而是这一点更能激发他的兽性,他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细节,这是他的习惯,基本上每碰一个女人,他都会事无巨细的把细节描写出来,非常的露骨。
他引导着唐某一点点的脱掉自己的衣服,享受着她的服务,在唐某解开他裤子的时候,把她的头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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