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彰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吸食“笑气”。这些笑气是从哪里来的?民警敏锐地发现这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条完整的交易链条,随即开展全面调查。
带着这个疑问,民警发现新民人鄢某某在无相关许可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新民市大肆贩卖“笑气”,购买者遍布省内外多个城市。鄢某某先购买大罐“笑气”,再用自制工具分别灌装到一升装的小瓶内,卖给其他人。
彰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等警种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工作。经查,其上线人员为张某某、刘某和谢某某,专案组随即对上述三人展开秘密侦查。
专案组侦查发现,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刘某频繁驾驶一辆挂靠某货运公司的厢式货车去省内某市气体经营厂,购进大量大罐“笑气”,然后分别贩卖给鄢某某和谢某某等人。民警同时发现,该厂不仅将“笑气”出售给张某某,还销往吉林、黑龙江等地。
至此,专案组通过近半年时间的经营,一个以省内气体经营厂为来源,以辽宁张某某、吉林赵某和黑龙江李某为主要批发下线,以鄢某某、谢某某和李某某为主要零售下线的跨三省非法销售“笑气”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这一团伙涉案金额逾百万元,涉及吸食人员二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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