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坚持以汉江流域水质安全和秦巴山地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升级之路。
云雾渐开、艳阳高照,石泉县域内的汉江流域生机盎然。朱鹮、白鹭在江边结伴觅食、戏水欢舞,鱼儿跃出水面,穿着马甲的护渔员、护河员正在沿江沿河巡护,执法快艇不时划过水面。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背后,正是石泉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结果。
石泉县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六大工作机制,创新推行“河长+警长+五员”工作运行机制、“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衔接机制,以及“两办”督察室、考核办三线督办考核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石泉县财政每年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以上用于生态环保工作。2016年以来,累计整合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资金6.2亿元,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项目67个。组建两山生态资源公司,策划储备了“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等一批重点项目,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保障。
石泉强化工作保障、守好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生态保护防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连续4年位居全省前列,先后被授予中国天然氧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石泉县全面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措施,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地扬尘治理、油烟污染治理、油气三次回收治理等工作,拆除燃煤锅炉45台,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应装尽装,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7天,创下历史最优水平。
石泉创新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扎实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科学划定13个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建成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站39座、区域性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实现了污水处理全覆盖和生活垃圾收转运城乡一体化,汉江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
2016年以来,石泉县依法关闭矿山企业19家、砖厂12家,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4平方公里,实施营林造林56.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8%,朱鹮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秦岭生态环保质效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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