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关于做好第七届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第六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42号)要求,经过自愿申报、县区(单位)遴选、市文明办择优推荐、部门征求意见,拟定1个县区、5个单位、5个人作为阜新市参评第七届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第六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选候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具体如下。

先进县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推荐先进单位

中共彰武县委宣传部

阜新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学校(基地)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街道办事处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小学

先进工作者

商慧思 阜新市新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赵 晶 阜新市细河区玉龙街道兴惠社区党委会书记、居委、会主任

常晓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一小学党总支部书记兼校长

李 跃 阜新市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团工委书记

尤 磊 太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公示期从2023年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以来电、信件或邮箱等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8-3312999
  邮寄地址: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宣传部601室
  电子邮箱:fxswmb@163.com
阜新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