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9月6日0时21分,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辅警在岱岳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民辅警依法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发现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验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经调查该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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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9月4日23时42分,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薛圐圙中队民辅警在岱岳镇西环路依法对霍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发现霍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9月5日0时26分,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薛圐圙中队民辅警在岱岳镇西环路依法对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发现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9月3日15时56分,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永静城中队民辅警在马苑线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民辅警依法对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发现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助编: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