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要想建造一座摩天大楼,地基必须打得稳,打得深。也正因如此,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对于孩子基础教育的重视和投入远胜于其他。“不要输在起跑线上”,这样的基础教育“应试思维”、竞争意识成为了压在家长和孩子心头的“大山”,而在城市里,其还外化为各式校外培训班以及学区房。而这也让基础教育问题不再止于教育本身,更是一个社会性问题。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办法》的出台,让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基础教育”来给我们的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9月19日下午,由西交利物浦大学发起的2023年度寻找“新时代中国杰出教育家”行动基础教育专场活动举行。据了解,此次专场活动既是对2023年度“寻找新时代中国杰出教育家行动”三位基础教育领域教育家候选人的现场考察,也是一次关于“我们需要怎样的基础教育”的大讨论。活动全程通过网易新闻进行直播。

活动现场,三位候选人分别做自我介绍。首先是常州大学尝试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名誉院长,华东师大、南京师大、鲁东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邱学华。邱学华教授一直致力于尝试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其认为,学生能在尝试中学习,学生能尝试、尝试能成功、成功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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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是曾任上海建平中学校长、建平(集团)学校总校长,现任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当代好课堂教育发展中心理事长冯恩洪。

说起冯恩洪教授,熟悉一些中国教育改革历程的人都会有所耳闻。20世纪八九十年代,冯恩洪创造的“建平经验”在教育界可谓家喻户晓。他主张,发展学生的强势智慧,打破课程与时间僵化的组合,减少“圈养”学生的时间,增加“放养”学生的时间。于是,他开启了“走班制”,开发100多门课程供学生选择,还带领建平教育集团探索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以及领先时代的教育理念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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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则是曾任青岛二中校长,正高级教师、二级教授,现任海尔学校总校长、海尔园区教育总顾问孙先亮。一直以来,孙先亮教授都是素质教育的推行者,其认为,素质教育是以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础的教育。站在素质教育的角度,设计教育行为,那么就能把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激发学生的内驱力,真正尊重人、激发人和发展人,让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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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除了各自进行分享,三位候选人还与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寻找“新时代中国杰出教育家”行动发起人席酉民教授展开对话,围绕教育的“适合”、教育的“价值”、以学生中心的教育生态的营造等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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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专家,聊历史谈现状,讲理念说方法,以自己的实践剖析基础教育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点。其中,有一点是达成共识的,即我国基础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教育本质,并付诸行动是关键。对此,席酉民教授表示,真正的教育是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改变人的价值方式,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因此,真正的教育一定是个性化的,一定是终身学习,一定是兴趣驱动,一定是人机协作的,一定是研究导向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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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根基,具有重要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对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具有重要奠基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还存在教育焦虑剧增、教育竞争加剧、教育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有待全面提升、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有待构建等问题亟待解决。期待有更多关于基础教育的大讨论,启新知,明新路,为家长减负,在基础教育这个关键阶段,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国民素质教育,其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终身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基础教育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多年来,国家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

在中国,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一般为3至5岁)、义务教育(一般为6至15岁)、高中教育(一般为16至19岁),以及扫盲教育。其中涵盖小学和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具有普及性、公共性和强迫性的特点,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