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干部任职决定:
孙艾芳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主持工作。
孙艾芳,女,汉族,1971年1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1989.09-1993.07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93.07-1996.12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
1996.12-2001.09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编辑、记者
2001.09-2003.03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干部
2003.03-2006.04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主任科员
2006.04-2011.03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副书记
(其间:2009.03-2009.07在内蒙古党校第16期中青班学习;2008.07-2011.06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1.03-2011.09内蒙古自治区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
2011.09-2012.07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2012.07-2016.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2016.03-2017.01在中央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二班学习)
2016.10-2020.06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20.06-2020.09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
2020.09-2021.0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
2021.01-2022.0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0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赤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3.09-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主持工作)
来源:奔腾融媒、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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