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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26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烟台市住房促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发放6000张购房消费券,10月发放3000张,11月发放2000张,12月发放1000张,每人限领一张。

日前,市住建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3年烟台市发放购房消费券实施方案》,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发放6000张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每张消费券最多可享受优惠5.5万元。其中,5000元优惠为政府提供,鼓励开发企业再配套提供1-5万元优惠。

购买一套房屋仅能使用一张载明编号的实名制购房消费券(实名制领取人要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买人信息一致),使用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核销操作,核销后该消费券无法再使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王杰介绍,市政府此次拿出“真金白银”,帮助购房群众降低购房负担,提振消费信心,真正做到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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