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经批准,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警)。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公开进行招聘,统一考试考核,严把招聘标准。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名司法警察(辅警),其中男性司法警察(辅警)9名,女性司法警察(辅警)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人民法院辅警工作,热爱审判执行事业;
4、能够适应外勤、三班制倒班(夜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无“三高症”;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本人、配偶或父母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霍邱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各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合格人数应达到1:2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按实际报名资格合格人数的2:1确定招聘人数。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共就业管理中心和县法院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另行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霍邱县人民法院网,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由县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县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合成总成绩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上述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霍邱县人民法院网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环节仅递补一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本次招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内,如霍邱人民法院开展下一次司法警察(辅警)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后备人员库自动失效。
(七)、聘用
1、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霍邱县人民法院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霍邱县人民法院网”,查看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霍邱县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64-2717383
霍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564-6023187
附:1、2023年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警)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警)报名表;
3、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霍邱县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霍邱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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