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马莉)在“中秋、国庆”假期来临之际,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社会和谐与安全稳定,9月20日至21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受邀与平安区司法局共同对辖区内的在矫人员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注重思想“共鸣点”,集中警示“稳人心”。9月20日,在矫人员在平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参加集中警示教育大会。会上,由司法局开展的节前谈话及公安民警宣讲防止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随后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学习法规、约束自我、奉献意识”为主题,用最朴素的语言和真实案例,让在矫人员将珍惜监外服刑机会的意识深入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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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管理“切入点”,恪尽职守“树人心”。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者积极对每一位需要心理疏导的在矫人员开展思想心理疏导工作,及时保障在矫人员身心健康。各司法所所长针对节假日期间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纪律、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以及签到制度向在矫人员再次告知,要求在矫人员有任何事情第一时间联系司法所值班人员。

着眼教育“关键点”,红色形象“励人心”。9月21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平安区司法局、海东市德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所有在矫人员一同前往循化县红光村,观看红色基地、了解红色历史、感受红色信仰、接受红色教育,通过西路红军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和革命历史,激发在矫人员自觉接受改造的勇气,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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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警示活动和红色教育,使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进平安区法治进程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检察保障。

供稿:平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