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一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