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医保、丧葬费、补贴都有哪些新变化,与你相关的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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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

黑龙江省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起,黑龙江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并根据黑龙江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设置年度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比例,并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2023年1月起,黑龙江省实施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备案后,可直接进行结算,不用再回参保地结算,并逐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结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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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提高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随着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之增加。

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42元,平均每月2920元,相比2021年增加了1396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可领取9-24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便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领取9个月。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领取的抚恤金上限是70080元,相比2022年提高了2784元,可领取的抚恤金下限是26280元,相比2022年提高了1044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可领取2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21年丧葬费提高了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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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养老金将继续调整

人社部22日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底前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2023年养老金调整幅度相比2022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降幅低于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公布后,黑龙江省将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养老金调整细则,并推进实施。

2022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发布时间是5月26日,黑龙江省则是在7月15日发布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实施细则,那么2023年黑龙江发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时间是否也会在7月中旬呢?

但不管何时开展养老金调整工作,均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进行核算补发,而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式跟往年相同,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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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黑龙江省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根据老年人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态自行制定标准。2023年,黑龙江省高龄补贴标准执行原标准。

黑龙江省所辖各地高龄补贴标准不统一,差距较大:

80-89岁的低收入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元;

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480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24000元。

黑龙江省各地对于百岁老人补贴多集中在每人每月100-400元,只有绥化市每人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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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2023年,黑龙江省将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科学制定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实施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简化了流程,方便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随着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着提高,抚恤金上下限分别提高了2784元和1044元。

2023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已公布,涨幅3.8%,相比去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根据去年公布时间,黑龙江省发布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将有望在7月中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