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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的老人被4个儿子分尽家产,在寒风中活活冻死,“养儿防老”最后竟变成了“老无所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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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解老太出生于重庆的一户小山村,从小家里就很穷,婚后更是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山村,和丈夫含辛茹苦的养育了四儿三女。

家中主事的解老头在世时,四个儿子表面上都很孝顺。但当解老头去世后,马上就上演了分家大戏。

总共那么点家产被四个儿子蚕食殆尽,而此时年逾八旬的解老太却觉得,反正都是自己的儿子,家产分了就分了。

她还把自己那点养老的钱也分给了儿子,可谁承想这一善举却招来了祸端。

四个儿子拿了钱,对老母百般感谢。但感谢也只是一时的,因为这群豺狼根本喂不饱,果然没多久就出了问题。

他们把对解老太的赡养义务当成踢皮球,不仅不让老母吃饱穿暖,还一个劲的责备老母偏心,这个儿子给多了那个儿子给少了。

后来,街坊四邻实在看不下去了,找村委会落实老人赡养问题。最终四个儿子不情不愿的和老母达成协议,轮流赡养,一家一个月。

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加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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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已经有了书面协议,只要不让解老太饿死就不是大问题。

这下子解老太可遭了大罪了,每顿饭都吃不饱不说,吃的东西还难以消化,休息的环境更是只有一个杂物间。

最要命的是还得被儿子儿媳恶语嘲讽,养老过的简直就像坐牢。而且最离谱的居然是,四个儿子对她的态度都是统一的。

之后,女儿听说老母遭遇,一气之下接回自己家中赡养,这可让四个儿子难堪了。

为了避免流言蜚语,他们亲自跑到老母身边说好话,哄着解老太跟他们回去。

然而,这一去,却直接要了解老太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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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了儿子家中,待遇如初,依然不是人过的日子,解老太心灰意冷。更可悲的是她被大儿子养的狗咬了,不免在大儿子家多住了几天,谁知又糟了他们的闲话。

临近春节,天寒地冻,解老太来到大儿子家中。但大儿子和大儿媳赶着去吃席,便告知解老太:之前受伤你多住了几天,所以你的其他儿子也应该多养你几天。

就这样,解老太被撵走。二儿子也没打算把老母带回家中,三儿子和四儿子家里又远,老太太出门还摔了一跤。

过分的是,几个儿子居然都告诉她,要轮流养,不能赖上他们。

可怜被拒之门外的解老太,在寒风中又冷又饿,哭了一整夜,带着无尽的心酸和悲凉离开了人世。

第二天一早,村民在解老太的两个儿子家门口不远的大树旁,发现了被冻僵的解老太。

之后村民将老人去世的消息告知解老太的四个儿子,怎料他们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情绪十分淡定,甚至无人愿意处理身后事。

村民见状无奈,只能联系老人的三个女儿,方让老人入土为安。

义愤填膺的村民们,联名将解老太的四个逆子告上法庭,法院将解老太的四个儿子依遗弃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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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问题】

为什么四个逆子只是被判了遗弃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以案释法】

首先来分析解老太四个儿子的行为。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他们不仅互相推诿,反而让解老太的晚年生活过的无比凄凉,显然是没有尽到义务和责任。

更别说在天寒地冻的情况下,将老母拒之门外,使其活活冻死。如此恶劣的行为已然构成了《刑法》第261条所规定的遗弃罪。

遗弃罪指的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拒绝扶养的,一般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此法院判决,大儿子监禁两年,其余三个儿子监禁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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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再来分析,为什么法院不按故意杀人罪判处?

从主观层面看,四个儿子是明知道一个85岁的老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把老母拒之门外,是什么下场正常人都知道。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并没有证据证明,人为主观的做法是故意行为。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指的通常情况是主观方面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和行为。

但本案的四名罪犯在主观上只具有不愿赡养老人的故意行为,而不是剥夺她的生命。

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甚至无法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结语

虽然四个逆子被判了刑,他们在法庭上也表现出了忏悔的态度,但是解老太的遭遇还是让人久久无法平静。

所以在这里真心希望,老有所依可以贯彻每一个家庭,回馈那份恩情,是每个人因尽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