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机场附近的中白工业园是白俄罗斯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也是中白两国元首亲自推动、两国政府高度重视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中白工业园被誉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明珠”,是中白双方深化互信合作的丰硕成果。

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卢卡申科于2023年2月28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建交三十一年来,中白关系不断提质升级,全方位合作扎实推进。

今年3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卢卡申科举行会谈时强调,要充分发挥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作用,扩大经贸合作,建设好中白工业园,以共建“一带一路”为主线,推进中欧班列等互联互通建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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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白俄罗斯

1.自然经济概况

白俄罗斯属内陆国家,地处欧洲中心,处于东、西欧国家及黑海、波罗的海沿岸国家交通运输的十字路口,是连接欧亚大陆至欧盟及大西洋港口的重要公路、铁路运输走廊。西邻波兰,东与俄罗斯接壤,北接立陶宛和拉脱维亚,南毗乌克兰。总面积20.76万平方公里,领土面积居欧洲第十三位。河流与湖泊众多,享有“万湖之国”“万河之国”的美誉。欧洲第三大河第聂伯河流经白俄罗斯,是白俄罗斯境内最长的河,长613公里,流域面积4.21万平方公里。最大的湖为纳拉奇湖,面积79.6平方公里。

白俄罗斯是个多民族国家,境内共有约130多个民族,其中白俄罗斯族占总人口的83.7%;俄罗斯族是白俄罗斯国内第二大民族,占8.3%;波兰族是白俄罗斯第三大民族,占3.1%;少数民族还有乌克兰族,占1.7%;其他民族占3.2%。

白俄罗斯语和俄语是白俄罗斯的官方语言。英语是主要的外语,但白俄罗斯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会讲英语的比例不高。

白俄罗斯是个多宗教的国家,约68%的居民信奉东正教,西北部一些地区的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及东正教与天主教的合并教派。

白俄罗斯注重与中国的经贸发展,2014年12月22日签署《中国商务部和白俄罗斯经济部关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议定书》。

2.税制综述

白俄罗斯的税法制度是由《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法典》及据其颁布的其他有关法规组成。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法典》,白俄罗斯境内现行的税收体系按照地域特征与征税主体的级别分为国家税费与地方税费。

国家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利润税、预提税(即不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组织收入税)、个人所得税、不动产税、土地使用税、生态税、自然资源开采(征用)税、公共道路过路税(外国汽车类交通工具通过白俄罗斯公共道路过路费)、离岸税、印花税、领事签证费、特许证费、海关关税与海关规费。

地方税费包括:养狗税、疗养税、采购税。

3.利润税及预提税

白俄罗斯针对企业获得的利润、红利以及利得征收利润税。

利润是指销售商品(产品、服务)、财产权(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外)及非销售收入的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同时,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市场价计算利润税。

预提税的纳税人是指不在白俄罗斯境内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经营活动,但在白俄罗斯境内取得收入的外国组织。针对纳税人从白俄罗斯取得的特定收入征税。

居民企业,是指依据白俄罗斯法律在白俄罗斯境内注册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白俄罗斯境内外的所得缴纳利润税。

利润税的基本税率为18%,银行以及保险企业的适用税率为25%。股权转让所得应视为非经营性收入,适用基本税率。

对于在白俄罗斯自由经济区、高科技园区以及“巨石”中白工业园等特殊区域成立的相关企业,其取得的符合规定的所得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对应年度享受利润税减免政策。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据白俄罗斯以外的其他国家法律在其他国家注册成立的企业。

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预提税税率可为0%、3%、5%、6%、10%、12%、13%和15%。

4.增值税

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境外组织的互联网平台向白俄罗斯境内的组织及个人销售商品征收增值税。相关境外组织应向白俄罗斯税务机关登记。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境外企业向白俄罗斯境内企业提供的电子服务,也划入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

对于特定的医疗产品以及儿童食品,免征增值税。

5.关税

一般情况下,白俄罗斯境内所有进口环节的货物均需要缴纳关税。对于部分特定进口货物免于缴纳关税(例如:与文化和科学相关的产品,具体细节请参考当地政府颁布的规定)。

进出口关税采取固定税率或固定单位税额两种方式进行计算。关税税率为5%-30%;单位税额(例如:每千克或每立方厘米)为0.5-5欧元。白俄罗斯与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俄罗斯签订了欧亚联盟协定,对于上述国家范围内的商品进出口不征收关税,从上述国家范围外进口的商品需要交纳关税。

6.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法典》第二十条规定,若一方法人实体或个人可以直接影响另一方的经济状况或运营状况或者可以影响代表他们的个人的行为,则可认为双方构成关联关系。其中,若一方持有另一方20%及以上的股权或双方共同控制于第三方,则视同存在关联关系。

如果一方在其他方持有直接或间接利益,且相关权益在各方的比例均在20%以上,则上述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构成关联关系。

对于大企业纳税人与关联方进行跨境贸易(如战略物资的跨境贸易),需要提交可证明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文档;对于其他受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价格合理性说明。

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过程中,经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需提交关联交易文档或价格合理性说明。提交的关联交易文档与价格合理性说明应使用当地语言书写,包括白俄罗斯语和俄语。

白俄罗斯转让定价法规仅对利润税进行约束和调整,不涉及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7.中白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1995年1月17日,中国政府与白俄罗斯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白税收协定”)。中白税收协定于1996年10月3日生效,199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文件形成了中白税收协定的规范总体,包括实体性和程序性税收规范。

中白税收协定对相互协商程序的规定为:当一个人认为,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补救办法,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可以提交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3年内提出。

8.在白俄罗斯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白俄罗斯经济社会稳定,人民性格温和,生活、医疗、教育等都有保障,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白俄罗斯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国内民族矛盾较少,各民族和睦相处。但是,因白俄罗斯国内市场形势变化,致使外籍劳务市场部分工种(如建筑等方面)技术人员短缺,中国劳务人员应注意了解有关白俄罗斯国家的情况,了解各自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认真研究《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所有条款,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将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此外,中国企业在该国投资还要注意防范以下税收风险,如纳税申报风险、调查认定风险、滥用税收协定待遇风险、信息报告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以上是关于白俄罗斯国家税收指南的简要介绍,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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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摄影记者:任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