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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日前,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慈利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李伦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9月17日,李伦勇饮酒后且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县城环城南路双岗完小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李伦勇属醉酒驾驶。检察机关认为李伦勇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于2021年12月14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县监委给予李伦勇政务撤职处分。

2

慈利县金慈街道桑木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绍民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0月16日,沈绍民饮酒后驾驶小车行至零阳街道琵琶村路口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沈绍民属醉酒驾驶。检察机关认为沈绍民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于2022年11月25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金慈街道党工委给予沈绍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观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卓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0月22日,卓勇酒后驾驶小车行至县城零阳大道移动公司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卓勇属醉酒驾驶。检察机关认为卓勇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于2023年3月1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县监委给予卓勇政务撤职处分。

4

慈利县零溪镇朝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朱志刚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月6日,朱志刚饮酒后驾驶小车行至县城某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朱志刚属酒后驾驶。2023年1月10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县纪委给予朱志刚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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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抵制酒后驾车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破纪。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深化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此次专项行动,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深挖彻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等“五类”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实行“四个查清”“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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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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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溇澧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