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症结颇多,贪婪、自私、妒嫉、吝啬、虚荣、献媚、猜忌、傲慢、恶毒、好逸恶劳、优柔寡断、吃软怕硬、爱生恶死等等,这些如疱疹、体癣、疥疮,或微或重、或隐或现布于肌肤,举不胜举。故为人者第一要务,乃“修身”。

然而,常以猛药强攻,尚不能立竿见影,何况稍有懈怠或由其任性,那一定会火体上助温,加速了病根如雨后生发。于是,为一己之利和圈子利益,有人开始学厚,懂得了黑学,甚至雕心雁爪,无坏不作。由此,使我们不得不想到长期存在争议,而且是非常有说法的两句成语或谚语。一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二是: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似乎,这两句话正好体现了“加速了病根如雨后生发”的那一类,反成了他们之所以的抓手,助长了他们认为应该的威风。同时,也戳中戳疼了我们人性中的最软处。但直言之白,诤友之倔,我们并未能冷静甄别,反倒多是同仇敌忾,不容理论就扣上帽子,或者干脆戴上镣铐,将其囚禁暗室。实际,是这样吗?若我们是法官,孰为君子孰为小人,判准了吗?能径行裁决乎?

先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西晋时期的一句佛语。意思是说,人早早地替自己筹谋,为自己好好地活着,是本能,也是应当的;不珍惜自己,连自己都不能自食其力、自强自立,就一定会为天地所不容。这和《论语》的一句话正吻合。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这里的“为己”,不是自私自利,按照现在的话说,而是追求自我成长、自我超越、自我实现。“为人”,也并非是与人为善,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为名为利活着、为攀比活着、为别人活着。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本是中性,只是未能明确指出怎么个“为”,是不择手段地为,还是取之有道地为。于是,就被贬义解读,历来遭人吐槽。

顺理成章,有人就觉得,不为社会,不为众生,没有正知正见,由因志短、理因无知则罢,但怎么也不可把“为己”提升至“天经地义”!于是认为,“为”就是投机取巧,阳奉阴违;“为”就是“谋”,为利谋、为权谋、为色谋。还要为这等肮脏的祸心游说,更要命的是,说不这样做就要天诛地灭!

事实,佛家的意思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沾染邪恶淫秽之物)、不妄语(说狂妄的话)、不两舌(说两面三刀的话)、不绮语(花言巧语,浮言虚夸)、不恶口(恶语伤人)、不悭贪(吝啬,贪婪)、不嗔恚(chēnhuì 随意发火,恼怒)、不邪见(邪恶之念),才是“为己”。不为自己制造恶果,不为自己造成灾祸,才是“为己”。由此看来,名利不是“己”,妻子、家庭也不是“己”。“为己”的“己”,必然是升华了的己,超出恶念的己。真正为“己”的人,必然淡泊名利,超然物外。这就要求“人”遵循道德法则,务必注重“修”字。

文化界另有一种观点说,“人不为己”的“为”,就是修炼;“为己”,就是修身、修养、修省,正己、克己、律己。如果不这样做,或者做得不好,就会犯戒、受困,被各种定律淘汰。

再说“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杂剧大家马致远在《汉宫秋》一折戏中写道:“教他苦受一世,正是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古典章回小说大家施耐庵在《水浒传》中也曾用了该语,写道:“那王庆从小恶逆(不是忤逆),生身父母也再不来触犯他的。当下逆性一起,道是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一不做,二不休!”

意思是说:对仇敌要痛恨,打击要坚决彻底。恨,就是狠;毒,还是狠。就是要下狠心,有斗争性。为克己狠,对困难狠,向坏人狠。克己不狠,无以正身;对困难不狠,无以立身;向坏人不狠,无以存身。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社会上有一种曲解,把“毒”单纯理解为毒辣、狠毒、歹毒,认为成大器者必须心狠手辣。“无毒不丈夫”这句话便成了行凶作恶或野心家、阴谋家的代名词,成了他们思想行为的“理论根据”和信条。

故而,又有一些人认为“毒”一定是“度”的讹传,应该是“恨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或“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量,是一种量具,用以确定和计量东西多少、长短、高低、深浅、远近,比喻人的度量、容量,能宽容和忍耐的限度。如此一改,倒也顺畅,但也只能体现一个人的度,意为度小不算君子,无度不配男子汉,而非“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本意。

戳疼人性最软处的两句话,戳得并不坏,同样是一剂猛药。

(文/ 赵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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