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建部

建督罚字〔2023〕82号

谭立刚:

2022年7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8村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7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76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喀什地区叶城县铁提乡8村排水工程“7·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喀署复〔2022〕151号)认定,该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法定职责,将本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给企业使用,实际并未参与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任何执业活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63号),你于2023年8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127号

王保宪:

经调查核实,你作为济宁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正式员工(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先后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多家公司,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属“挂证”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42号),你签收后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119号

孙烈: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四川省康源联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72号),你于2023年8月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120号

于勇:

经调查核实,你在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注册在陕西艺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73号),你于2023年8月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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