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签署《联合共建“刑事司法研究与实践基地”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

《协议书》明确了人员交流、平台共建、信息共享、研究合作等四个领域12项合作内容,旨在在刑事审判理论及实务研究、案件咨询论证、法治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促进人员交流。法院聘请具有较高造诣的教师作为刑事审判咨询专家,参与刑事案件咨询论证及案例、论文指导等活动,学院选派法学专业优秀教师到指定法院进行业务锻炼。

——推动平台共建。双方合作共同建立刑事审判实训基地,刑事法官法治教育合作基地、刑事审判研究基地,通过实习实践、参加高级研修班等学术活动,共享学术资源。

——实现信息共享。法院向学院提供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案例,并共享宣传平台、学术信息,通过组织研讨会、参加学术会议、寄送期刊等形式交流学术信息,促进双方深度融合。

——深化研究合作。双方围绕实际工作,就刑事审判理论研究共同选定课题开展调研,或合作出版学术著作。不定期选取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课题、重大司法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等专题开展司法实务调研,围绕司法调研课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问题举办学术研讨会议。

《协议书》还就双方职责、成果与产权、合作机制作出规定。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认为,提升法官专业化水平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环,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表示,将按照“增进交流、优势互补”的原则,深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合作广度,推进双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