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早7时40分,早高峰期间,孙某驾驶辽JNL***号小型轿车在育红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高专门前时,与沿尹城街由北向东左转弯进入育红路的小型轿车发生轻微剐蹭。

当时正在执勤的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立即上前处置。当民警要求孙某出示证件时,孙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原来,孙某正在驾校学习过程中,还未考取驾驶证。之所以无证驾车上路,孙某自述是当日家中有事,仓促之下,就大着胆子开车上路了…… 开发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孙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罚款2000元。由于是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均表达私了的愿望,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二人私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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