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缺少正常的录用、奖惩、退休、退职、淘汰办法,反正工作好坏都是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这些情况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而机构臃肿又必然促成官僚主义的发展。”——邓小平

大量清退,财政吃紧

近日,我们注意到:湖南多地开始大量清退编外人员,部分地区甚至达到了数百至上千人的规模。

编外人员是指在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不属于正式编制内的人员。这些人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单位提供了必要的辅助性工作,但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因此,清退编外人员不仅是对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加强,也是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种举措。

一些单位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会选择雇佣大量的编外人员来完成一些辅助性工作。这不仅增加了单位的开支,也给财政带来了额外的负担。

因此清退这些编外人员,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优化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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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编外人员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编外人员的清退,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辅助性工作都要重新招聘正式员工来完成。

相反,这应该是一个机会,让单位重新审视并优化自己的工作流程,采用更加经济、高效的工作方式来完成这些工作。

清退背后,制度保障

当然,在清退编外人员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需要制定合理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清退工作公正、透明。不能让清退工作变成一种形式主义,或者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其次需要对被清退人员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不能让他们在离开工作岗位后陷入困境,失去生活来源。

而需要从根本上解决编外人员问题。这需要从制度上入手,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让所有单位都能够自觉遵守规定,规范使用编外人员。

尤其部分单位,出现编外人员干最多的活,拿最低的待遇,还要承受裁员首当其冲的不确定风险,此类现象依然值得深思。

此次湖南开始清退大量编外人员,毫无疑问在精简机构人员上是一个重要的举措,这将有利于优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我们也知道,此次清退早有先例并非空前,当然也会绝后。精简机构提升效率一直是长期的路线。

但是在清退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制定合理的标准和程序、对被清退人员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等问题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达到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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