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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有一次调工资,人人都往上调一级,但有一个人没有,她不仅没有,而且还降了半级。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厉害的女人
她的厉害就体现在闹字上。
她不论大事小事都喜欢闹,喜欢破口大骂,喜欢跟领导吵架,因此,领导不喜欢她。
一般来说,领导不喜欢的人,员工也会不喜欢,都会自动跟她划清界线,大家都会说她是神经病。
她就肯定不能调了。
按理说,这样处理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不对的,但是她跟领导闹,这种不对就变成了对,上级领导也会支持这种对。
当然会找一些理由,比如表现不好啦,群众意见大啊,因为这些理由很正确,上面领导也会认为这个理由成立。
因此,她就是不能调。
自然,她不服气啊,天天吵闹,到局,到公司,到工程处,能找的地方都找,能闹的地方都闹。
闹得天翻地覆。
有一天,这女人又来到工程处闹。
有一个保卫干事看不顺眼了,就跟她对骂起来。
这女人自然一蹦三尺高,叫声更高了,还不断拍自己身体的下面,你有本事,来吃呀!
周围有一堆人群在看热闹。
大家都在摇头,说这女人不对。
保卫干事受到鼓舞,也很兴奋。
他想反正她是一个人人诛之的对象,羞辱一下也无妨,于是,他模仿她的样,脱开裤子,露出高声叫道,你有本事,你也来吃我的呀。
说清楚,这女的没脱裤子,只是打了打,而这男人的的确确是把裤子脱了,露了。
保卫干事的脱裤行为引导得大家一阵哄笑,大家都说,是呀,你去吃他的呀。
这女人受此一击,又羞又气,哭着离开了。
她回去把受辱的事告诉了她丈夫。
她丈夫是公司保卫科长
她丈夫自然怒发冲冠,立即以组织的名义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自然,派出所高度重视,把保卫干事叫到派出所。
开始派出所还有点担心,怕他不承认,加上这女的人际关系不好,估计没人作证,当时没有监控这些玩意,如果他不承认,没有证据,这事就有点不好处理了。
谁知,这厮到了派出所,没有任何犹豫,十分痛快地承认露出,并且还把当时情况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在问讯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按上自己的手印。
他想,这有多大的事嘛,顶多批评教育几句,再说他也是为单位消除影响,可以说也是为民除害,何错之有?
他以为他没事。
几天之后,处理结果出来了,他拘留十五天。
这下傻眼了,他不服了。
他也像这个女人一样闹,大闹,天天闹,哭爹喊娘。
然而,拘留所不是你说了算的地方,也不是你闹的地方,自然他又受到加重处罚。
出来后,人又黑又瘦,走路都有点不稳,人基本废了。

(李苏章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