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一对小情侣订婚,男方带着彩礼和礼品来到女方家,而女方的父亲却将彩礼如数退还,并且还说道:只要你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我们就安心了,还要这些钱干嘛呢?

(素材来源于:星视频)

男子和女子是初中同学,虽然他们在读书的时候都互生好感,相互会打打闹闹,但是都还没有达到谈恋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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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来大家进入了高中,大学更是联系的很少了,每次回来的时候偶尔会见面,摆下龙门阵,但是双方都没有要交往的想法。

毕竟都是在大城市待过的,没有想过要在小地方落脚,更没有想过要谈一个家乡人。

于是他们毕业后,都留在大城市工作,找的对象自然也是大城市的。

不过都知道,谈恋爱的变数还是比较大的,经过一段时间后,两人都和各自的对象分手了。

父母看着很着急呀,这两人的年纪也不小了,还不找一个正经的对象结婚生子,那可怎么办呢?

于是双方的父母都在打听周边有没有合适的年轻人,想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介绍对象。

说来也巧,两人正好回家过节,就在路上碰头了,两人失恋后都找不到对象倾诉,于是便走到了一起吃饭、聊天、看电影,互相倾诉的苦恼。

都说爱情就是这样互相接触多次后产生的,而这两人也是这样默默地感觉到,还是自己的初中同学懂自己、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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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人就开始偷偷地谈起了恋爱,而父母得知后也自然高兴,两家离得不远,知根知底,大家都很满意对方。

这一晃又谈了几年,感情也根深蒂固了,于是男方准备上门订婚,给自己的小家再迈进一步。

当然风俗不能变,他们那里会适当的给一些彩礼,表示对女方家的尊重,而男子也一样,他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拿出来,选了一个吉日上门订婚。

女子看到男子来了后特别高兴,赶紧让亲朋好友都入座,而女方的家长自然也喜欢这个未来的女婿,大摆筵席,祝福他们早日结婚生子。

男子按照礼数,把拿来的礼品和礼金都一一摆在大厅里,让未来的老丈人过目。

老丈人也高兴的不得了,不过他的高兴并不是收到这些礼金,而是感觉到男方对自己女儿的尊重,所以心里很踏实,也愿意把女儿交付给对方。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定好了,双方再约定时间结婚就可以了,不过女方的家长做出了一个举动,让男子特别意外。

就在男子临走时,女方的父母拿着礼金,递到了男方的手里,说这个钱我们就不要了,礼数到了就够了。

男子还一脸懵圈,以为女方的家长有什么不满意呢?但是对方接着又说,只要你们以后好好过日子,和睦相处,我们做大人的就高兴了?

听到这些话,男子踏实了,原来是未来的老丈人不要礼金,直接退还给他们,这让男子感动不已。

看看自己身边的同年人,他们所付出的礼金比自己多好几倍,并且女方还会如数收下,而自己的老丈人不一样了,自己给的还少,别人还如数退还,这简直是遇到了大度的父母啊!

不过他也承诺,自己和对方的女儿是初中同学,相恋多年后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保证以后一定会对对方好的。

对此大家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他们说:这样的家长很少见,有的会狮子大开口,有的会适当收一点,而这种全额退还的情况,还是极少见的。

还有人说,这就足以看出双方家庭的人品呀,一个懂礼数,一个懂得适可而止,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喜事嘛。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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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而两个家庭的连接并不是从婚后才开始的,而是从他们在相识、相恋的那一天就已经开始了。

所以要想家庭和睦,双方都应该做到宽容大度,理解尊重。

男方懂得当地的习俗,他们不惜拿出自己家中的积蓄,来体现对女方家庭的尊重。

而女方的家人也懂得爱屋及乌,自己的宝贝女儿要出嫁了,不应该给她添乱,不应该让她在男方父母心中,留下是被卖过来的感觉。

所以他们如数归还了这笔彩礼,是明智的、可取的、更是大度的。

有人说也不必要全部归还,适当留一点,只要不影响男方家庭的正常运行就可以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其实,女方家庭怎么样处理都不为过,即使是全额收下也没问题,因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现在探讨的,只是怎么样处理更利于小两口日后的生活,以及两个家庭更为融洽。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一个家庭想要过好,必须要两个家庭的成员都互相帮助,和和睦睦才行,毕竟家和万事兴。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