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0月10日,就阳光城集团董事长、法人林腾蛟被拘留一事,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大公房产表示,此案系相关信息未及时送达导致,西安迪雅置业已经协商解决,待法院撤销相关决定。法院未曾对相关五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了解,近日,一份名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在业内流传,被拘留人涉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林腾蛟。

对于拘留原因,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表示,我院在执行(2023)浙0110执1973号高安市通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凯铭实业有限公司、西安东能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公司法人拘留十五日。
  事实上,林腾蛟的经历颇为坎坷。据了解,阳光城成立于1995年。2002年5月,林腾蛟开始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同年,阳光城通过收购石狮新发实现借壳上市。2018年,阳光城首次迈入千亿房企阵营,销售规模达到1628亿元。
  然而,随着地产大周期的到来,阳光城光速“陨落”。2021年,阳光城营收425.3亿元,同比下降48.25%;净利润为-69.52亿元,同比下降233.17%。
  与此同时,二股东泰康系开始从阳光城“抽身”,先是陈奕伦、姜佳立等人辞职,随后用通过大宗交易、协议等方式大幅减持阳光城股份。
  到了2022年2月17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支付需支付的境外债券XS2100664544利息1387.5万美元,以及境外债券XS2203986927利息1338.75万美元。这也意味着阳光城正式“爆雷”。
  随后,阳光城试图通过转让上海阳光智博、绍兴光逸、佛山陈村、浙江永康、四川宜宾等多处资产来偿还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但上述资金不足以支撑其偿债。
  2023年1月9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49.80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7.21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75.92亿元。
  在债务问题仍未解决的时候,阳光城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等问题,其股票名称被冠以“ST”。于8月16日,这家千亿闵系房企被摘牌退市。
  但是,退市后的阳光城仍未走出“泥潭”。比如,9月19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林腾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阳光城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城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债务的本金共31笔69.58亿元,逾期时间为2021年3月、9月、11月、12月;截至2022年4月30日,阳光城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共123笔301.91亿元,其中92笔232.33亿元为2022年1月至4月新增逾期。
  福建市监局认为,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4月30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69.58亿元、301.91亿元。
  此外,阳光城披露,截至2022年6月24日阳光城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76.88亿元,经查,2022年5月新增逾期5笔5.5亿元,2022年6月新增逾期32笔60.92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6月24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76.88亿元。
  截至2022年8月31日,阳光城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57.66亿元,其中2022年7月新增逾期14笔14.26亿元,2022年8月新增逾期4笔2.55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阳光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31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57.66亿元。
  福建证监局方面表示,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林腾蛟作为阳光城董事长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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