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3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北舍线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查,驾驶员刘某曾于2022年8月份因饮酒驾机动车就被机动二大队处罚过,目前驾驶证是扣留、逾期未审验状态。

经询问,刘某早上在家喝的酒,中午开车出去办事,自以为目的地不远,开车没事,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刘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扣留状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违法行为处以合并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日和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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