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测速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河间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新增设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点位

1、S331省道河间市子牙新河路段(S331省道104KM+900M子牙新河左堤至109KM+300M子牙新河右堤)全长4.4KM,限速70km/h(双向)

二、固定式测速设备点位

1、S331省道西大汉卡口(S331省道97KM+100M)限速70km/h(双向)

2、S331省道沙河桥卡口(S331省道102KM+400M)限速70km/h(双向)

3、S331省道景和卡口(S331省道113KM+900M)限速70km/h(双向)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0月19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