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公安局高新园区(蒸阳)派出所接到邓某衡报警称,自己到学校接孙子时与学校保安发生冲突时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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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天下午5:00左右,邓某衡到衡阳县实验学校以“接孙子外出看病”为由要求进入校内。根据该学校规定,除本校师生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其他人进入校园,于是值班保安杨某良便没有应允。邓某衡因此与杨某良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杨某良一时冲动朝邓某衡面部打了一拳。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良(男,57岁,衡阳县西渡镇人)对自己殴打邓某衡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邓某衡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校园本应是一个文明、安全的地方,保安作为学校安全秩序的维护者,不仅要恪尽职守,还要文明履职。虽然是“一个巴掌打不响”,但校园内动辄挥舞拳头,着实有辱斯文。事后,杨某良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但却悔之晚矣。

来源:衡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