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铁站站前部分路段增设

限制性交通信号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规范高铁站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对高铁站站前部分路段增设机动车单向通行及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的限制性交通信号,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路段

1.站前南路自西向东单向通行;

2.站前中路自南向北单向通行;

3.站前北路以中间绿化带为界,分隔为两条独立道路,绿化带南侧道路自东向西单向通行;

4.高铁大道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两个平交口之间路段自北向南单向通行;

5.站前路与站前南路交叉口至香泰路自北向南单向通行(转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大型货车、摩托车禁止通行路段

1.站前南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除最右侧车道外其余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2.站前中路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3.站前北路以中间绿化带为界,分隔为两条独立道路,绿化带南侧道路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4.高铁大道与站前南路、站前北路两个平交口之间路段禁止大型货车、摩托车通行;

5.站前路与站前南路交叉口至香泰路自北向南通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除最右侧车道外其余车道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四、以上限制交通信号自2023年11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普宁市公安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增设交通信号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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