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日,在城区东环路与南环路交口,赵某某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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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在此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上路时

都要集中注意力

时刻观察路面情况

特别是经过路口或者转弯时

应提前减速

控制车距 注意避让

同时驾乘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时

可有效减少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