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太平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桂杰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雷、吕宏伟及委员24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师宇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殿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鄢宏伟和部分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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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太平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文旅兴区”战略工作的情况报告》、《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及《关于个别同志辞去代表职务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组织了分组讨论,与会委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充分的交流,并一致表示同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平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文旅兴区”战略工作的情况报告》、《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关于个别同志辞去代表职务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志刚同志为太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会上,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刘勇向新任命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颁发了任命书并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