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多用”俗称“套证”,近年来“套证”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特殊化妆品领域。日前,济宁市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三个突出”,从严执法,推动化妆品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突出重点情形。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对产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特殊化妆品是否标明批准文号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是突出典型警示。本次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经营“一号多商标”的案件2起。其中1起案件作为首批典型案例在全市公布,该涉案产品(染发产品)以“一号多商标”的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该案有效震慑了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一号多用”化妆品的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截至目前,本专项行动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85家,下架违法违规产品157套,责令整改企业3家,约谈10家,有力的保障了消费者的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