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晚清官员杜凤治的日记,历时14年(从1843-1857),他写了厚厚的41本,这中间他到底记录了什么?
首先,作者必须声明,杜凤治不仅是百姓嘴里的好官,也是群众眼里的“青天大老爷”,正是这位53岁才当县令的杜凤治给我们揭开了大清官场的真实面目。
在谈这本日记之前,我们先看一看杜凤治日记里的一些小小的数据:
1、杜凤治(6品官)的年俸是:60两/年(1品官的年俸为180两);
2、杜凤治中举后在京城跑实缺花了:4680两(是他78年的工资);
3、杜凤治到了地方各方打点又花了:3500两(是58年的工资);
4、杜凤治干了14年县令后退休时带回家:45000两(是他750年的工资);
5、杜凤治没当官之前在京城当幕僚一月的薪水为1.2两白银;
6、杜凤治送给两广总督瑞麟的一次生日礼物为:3000两(是他50年的工资);
7、杜凤治聘请了7位师爷,一年的应付工资为:6000两(是他100年的工资);
8、杜凤治管辖的地方面积为2400平方公里,人口约为20万;
9、大清给杜凤治配置的官方衙役为78人(这些人的工资大清国出);
10、杜凤治管理此县实际使用的外编人员约为1000人(这些人是没有工资的);
11、这还不算杜凤治14年来其他各方的打点所花费的钱财;
12、粗略计算一下,杜凤治“奉献”14年所搞到的钱是他年薪水的3036倍;
当看到这组对比数据之后很多人会怀疑作者开头对杜凤治的评价,这难道也叫“青天大老爷”吗?
现实是,相比大清国的其他官员,杜凤治不但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人,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官。
既然杜凤治搞了那么多钱,为何还要说他是一个大清官呢?我们不妨翻开杜凤治的日记,看看清朝官场的生态就明白了。
·中举之后照样还得花钱
在谈杜凤治的日记之前,我们首先要谈谈杜凤治的家庭背景,具体如下:
当事人:杜凤治(1814—1891)
原户籍:浙江绍兴,为增大中举概率后更改户籍
人生履历:三次会试未进甲榜,后氪金购官
家庭背景:曾祖父和父亲都曾是国子监的太学生,大伯为当朝官员,书香世家
任职单位:广东擎庆府广宁县知县
人生信条:我为正义代言,一生甘当百姓的仆人
曾经从事过的职业:私塾先生、幕僚和师爷
看完杜凤治的简历之后你会发现,像杜凤治这样出身官僚世家的人是十分熟悉清朝官场的,不然也没人去聘请他去做师爷。
杜凤治虽然53岁才开始“奉献”,但他绝对不是书呆子,从后面他做的事也能看出,他是一个深音官场之道的行家老手。
当杜凤治三次会试之后才发现,他虽然花费了大半辈子终于考上了举人,但他依然没有奉献的机会。
按着清朝的惯例,像他这种副榜出身的举人想要奉献除了等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有人等了33年才弄了一个清水衙门。
杜凤治已经53岁了,他等不及了。
为了实现自己奉献百姓的赤诚之心,杜凤治只好通过非常手段来实现他的奉献之路了。
虽然杜凤治中举了,但他仅仅只是副榜,如果不出钱,他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奉献自己”。
如果杜凤治仅仅只是出几百两银子的“小钱”,他也能“奉献”,不过他只能去像广西、山西、江西或陕西这些贫穷落后的地方去“奉献”。
为了更好地奉献自己,杜凤治举家族之财力花费了4680两银子为自己弄到了一个富饶之地广东的差事(这一切都是需要回报的)。
因为兴奋,杜凤治从那天起便开始了日记生涯。
按常规,像杜凤治这样的小不点是绝对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但只因他的日记,杜凤治注定会“名垂青史”。
如今杜凤治的这箱日记存放在中山的象牙塔内,它成了我们今天研究清代官场的重要依据。
·模范父母官杜凤治的奉献之路
严格来说,杜凤治和雍正一样,不仅仅是一个勤政的好官,还是有着严格自我道德约束的“圣人”。
据杜凤治日记记载,杜凤治从上任之后几乎每天奋斗到半夜,他到底都在忙些什么呢?
其实,杜凤治作为一个地方官,他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有如下几样:
1、搞好人际关系;
2、征税;
3、主持县级的科举;
4、维护治安并办理案件;
5、还债的同时顺便为自己攒几个“棺材本”;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作者将会把这五条逐一进行解释。
①人际关系才是为民奉献的第一要紧事
像杜凤治这样的小官,上面有道台、知府、布政史、巡抚和总督等一群需要“孝敬”的大老爷,这也是杜凤治赴任之后又高息借了3600两白银的原因。
想“奉献”,不仅要侍候好京城里的那帮老爷,地方上这些头头脑脑的香也要烧一遍。
侍候好上面就完事了吗?下面的人也不好惹。
看过《让子弹飞》的人都知道,即便你是县令,如果地方上的士绅不给你面子,你也“奉献”不了。
和汤师爷说的一样,想挣钱,必须要先和地方上的豪族和士绅搞好关系,划分好利益配比,然后才能在地方上“奉献”下去。
当然,这一切都是需要钱来铺路的。
②征税是一个“辛苦活”
就像子弹飞里的土匪一样,想弄钱,你必须要从穷人身上下手,然后再进行利益再分配。
前面说了,深音官场之道的杜凤治为了更好的“奉献”自己,他不惜重金一口气请了7个师爷,这些费用是要他自己出的。
不仅如此,朝廷仅仅只给了他78名带俸禄的衙役。如果仅仅靠这78个人来治理20多万人的大县,杜凤治就是孙悟空也会被累死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杜凤治只能纵容手下招募上千个“帮工”,不过,这些“帮工”是没工资的。
没工资的活谁干呢?你还别说,若论“奉献之精神”,大清国的人可谓是空前绝后,很多人打破头也要争着去“为民奉献”。
就这样,杜凤治领着上千个不需要领薪水的人纵横在了他管辖的每一个角落。
打个比方,如果按朝廷规定杜凤治的子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两银子的税,但他们实际交的税可能是5两或10两。
为什么说杜凤治在百姓眼里是好官、清官呢?杜凤治只是偶尔烧烧房子,抓抓人,打不听话之人几鞭子,相对其他奉献者来说,杜凤治简直就算是活菩萨了。
当然,对于这种情况大清国的掌门人是一清二楚的,因为在大清国,皇帝才是最大的“奉献者”,不是吗?
③主持科举是一个艺术活
作为一个53岁才当上知县的杜凤治,他比谁都清楚清朝科举的本质。
当杜凤治第一次主持科举时,他的一个上司派人往杜凤治的家里送了一口箱子,里面全是白花花的东西,其要求仅仅一点,让他的兄弟进前十。
虽然杜凤治是一个心存高远的道德楷模,但上司的安排他敢违背吗?
就这样,在杜凤治高超的奉献精心之指导下,他主办了一场又一场惊天动地的县级科举。
④我为正义代言的杜凤治
作为大清国的“奉献者”,杜凤治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在县衙的门前树起了一块大牌子,上面用鎏金隶属书写着“为百姓呕血”几个耀眼的大字。
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还是杜凤治一生想要坚持的精神追求。
在杜凤治上任后,曾经发生过这样两个案件,我们就拿这两个案件看看杜凤治的判案原则。
一件是发生在他政敌儿子身上的命案,原因是他政敌的儿子侮辱了家里的丫鬟,丫鬟不堪受辱跳井死了。
如果换成其他道德败坏的人他绝对会趁你病要你命,好好地整治一下自己的政敌。
但为人正直并厚道的杜凤治是怎么做的呢?是经过一番复杂的操作后摆平了原告,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将这件事彻底掩饰了过去。
就这样,杜凤治成功地化敌为友,通过一件小小的民间命案交到了一位事业上的精神伴侣,是不是太智慧了呢?
第二件事是一件名副其实的强奸案,事情发生在一个地方士绅的家里。这件事和周星驰《九品芝麻官》的常威案有几分相似,杜凤治是怎么处理的呢?
为了照顾原告夫妇的名誉和心理压力,杜凤治同原告夫妻在牢里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之后,终于为了原告的清白让原告接受了仅仅只是非礼的口供。
说强奸多难听,说非礼多好,你们家不但可以因此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银子,往后还不影响你们夫妻的感情,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要说为民着想,像杜凤治这样的体贴的老爷又有几个呢?
在杜凤治眼里,三种人绝对不能得罪的,那三种呢?
1、自己的上司们;
2、自己的同事;
3、上司或同事的亲戚朋友;
⑤顺便弄几个棺材本
要说辛苦,有谁能比清朝的大老爷们更辛苦呢?
像杜凤治这样为了“奉献”不惜借高利贷的伟大之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敬吗?杜凤治也是人,是人总吃饭,杜凤治是人,所以他也要吃饭。
前面说了,为了“奉献”,杜凤治先在京城花了4680两白银,到了地方又花了3500两白银,这些钱都是要还的。
另外,杜凤治除了每年要支付给师爷们6000两银子的师爷费之外,他每年还要拿出一大批钱来应付各级上司每年的婚丧嫁娶以及各种明里暗里的“孝敬”,后者才是大头。
对于一心为民的杜凤治来说,再苦再难都不是事,只要能“奉献”,他宁可“无我”也要充当孺子牛。
在杜凤治的辛苦努力下,他不仅自己奉献,他还将他没有功名的儿子和女婿也拉进了奉献者的行列里来了,他们“举家为民奉献”。
就这样,杜凤治在无意间谱写了一部大清帝国真实版的《官场现形记》。
1840年鸦片战争,杜凤治从1843年才开始为大清国的百姓“奉献”,也可以说他的奉献生涯是处于一个国难当头的大变革之时。
尽管如此,杜凤治这样的小小知县在告老还乡时仅仅只带回家了他750年的工资,但凭心而论,杜凤治相比清朝的其他地方官,他真的算是一心为民的“青天大老爷”了。
大清国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呢?
因为大清国是帝制,
因为大清国根本就不想融入主流世界,
因为大清国的皇帝不想建立一套连自己也要受到约束的正规的官僚体系,
仅此而已,不是吗?
另外说一句,对于大清国的“奉献者”们来说,大清国的在与不在,他们真的关心吗?
作者:李昂聊历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