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5时许,阜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辖区繁荣大街北段与发展大街交汇北100米处,一人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撞倒一名高龄老人后逃逸,被撞老人已经被送至医院抢救。

接警后,阜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王宏建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处理民警张佳骐、徐传博前往事故现场展开调查。
事故现场,有大量的牛奶和几块肇事车辆的遗落碎片及少量血迹,无直接目击证人。张佳骐、徐传博随即前往医院了解被撞老人伤势情况并询问被撞过程。事故发生在当日4时30分许,74岁的老人王某某沿繁荣大街北段晨练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下车关注老人情况,直接驶离现场。
了解情况后,民警走访了案发现场周边群众,并调取了事故发生前后公共视频影像,最终在几千张图片中甄选出嫌疑车辆照片。根据这些照片,民警最后锁定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是这辆电动自行车在阜新县蒙医研究所附近的小区消失不见了,线索又断了。于是,民警再次扩大调查范围,最终于当日下午14点多,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
10月15日上午9时许,张佳骐、徐传博来到嫌疑人刘某某的家中,面对民警的盘问,刘某某最初神态自若,并不承认自己肇事,并称家中没有电动自行车。当调查陷入僵局时,民警发现刘某某家中的仓房里有一块电动车的充电器……面对这个破绽,刘某某心里最后一条防线被攻破,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某交代,10月14日凌晨4时30分许,他从阜新镇东扣莫村的家中驾驶邦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载着51斤左右的鲜牛奶,准备送往阜新县蒙医研究所附近贩卖。他行驶至繁荣大街北段东鑫实验幼儿园北侧时,与一老人相撞,电动车上载的鲜牛奶洒出少许,刘某某看见天还没亮,周围没有行人看到,怕老人讹上自己,而且自己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无牌照,故抱着侥幸心里驾车逃离现场。刘某某卖完牛奶后,又到县西门附近某电动车行将肇事车辆卖出后返回家中。
随后,民警带领嫌疑人刘某某到县西门某电动车行找出了当时刘某某所驾驶的肇事嫌疑车辆,并和现场所遗留的碎片进行同一比对,经比对确定为肇事车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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