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人社局印发《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扩大岗位供给、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募集9000个就业见习岗位、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等“一揽子”政策,确保年底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

发布多批

不同类型企业岗位

我市将通过产业带动、落实国企招聘比例、征集发布专项岗位等举措,扩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岗位供给。市、县两级产业链牵头部门、单位系统梳理我市“9+N”产业布局和16条重点产业链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需求情况,搭建起高校毕业生和企业、项目的人岗对接渠道。

我市将组织国有企业招聘信息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匹配对接,确保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岗位招收比例不低于60%。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将会同工信部门征集发布一批“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岗位,会同科技部门征集发布一批科技型企业岗位,会同民政部门征集发布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岗位,会同商务部门征集发布一批电商企业岗位,会同工商联征集发布一批百强民营企业岗位,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征集发布一批乡村振兴项目岗位,持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全市募集9000个

就业见习岗位

为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我市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为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我市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市全年募集9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

开展就业服务

针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我市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人社部门通过建立实名台账,开展集中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

针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有残疾的未就业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人社部门将制定“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帮扶计划,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培训见习等就业服务。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按规定还将在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中托底安置。

我市将加快推进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确保税收优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能够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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