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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10月20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在天香公园、牡丹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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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天香公园门前、牡丹广场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栏,对来往市民散发文明养犬宣传页,普及养犬管理条例,提醒养犬市民遛狗牵绳,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对于在公园、广场内遛狗的市民,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对携带犬只不得进入公园绿地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的管理要求进行宣传告知,督促其加强对犬只的管束,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做文明养犬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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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现场对公园广场内外犬类禁入标识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老旧、破损的宣传标识进行统计,尽快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更新更换。

下一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将立足职能实际,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遛狗时不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等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完善犬只管理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在此,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呼吁大家,要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不在限养区域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携犬出户时应当使用犬绳牵领,随时清理犬只粪便,不带犬只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