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攻坚,勇往“执”前。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10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金法雳剑之秋季攻势”集中执行活动。早上9点,执行干警列队整齐,集结完毕。执行局副局长贾威作简单部署后,各团队按照预案,奔赴执行现场。截至下午5点,此次集中活动共执行完毕19件,执行和解12件,拘传、拘留22人,腾空房屋6套,执行到位金额2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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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告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某、钱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赵某、钱某系夫妻关系,二人通过银行贷款29万元购买一辆车,由汽车贸易公司作为担保。但二人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贷款,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替他们二人向银行垫付了剩余款项,在向二人索要垫款无果后,将其诉至金水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赵某、钱某偿还原告汽车贸易公司垫款1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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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调查措施,虽然依法查封了该车辆,但由于被执行人夫妇二人常年在外地,该车辆一直没有定位到准确位置,扣押措施难以实现,亦未发现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经申请人同意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就在两天前,承办人突然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有被执行人的线索,发现他们夫妇二人现在重庆市忠县,强制团队刘莹立即带队连夜启程,开车15个小时,奔袭1100多公里,终于抵达了忠县。然而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后,并未发现车辆,被执行人赵某也故意装糊涂,一问三不知。正当一筹莫展之际,刘莹又接到线索,得知车辆被开到距离此处50多公里的某村镇,这又给执行任务带来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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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莹立即联系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忠县法院执行局迅速回应,副局长亲自部署,出动多名法警及两辆警车,迅速锁定了该车辆所在位置。经现场核实,该车目前占有人系案外人,据其介绍该车是从被执行人处购得,未办理过户手续,当刘莹提出要扣押该车辆时,该车占有人起初并不配合,认为自己损失较大,情绪激动。见此情形,刘莹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救助途径,最终该车占有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活动当日,在忠县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至金水法院,后续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偿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的相应债务。

虽远必行,虽难必执。此次异地跨省扣车行动的成功,正是法院干警不畏艰难、不辞辛苦所取得的成效。下一步,金水法院将继续用行动诠释司法力度,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持续推动执行攻坚常态化,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院执行攻坚的决心和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