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腾讯集团副总裁徐炎先生 做客远集坊,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与版权保护”为题,讲述了他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版权问题的理解和感悟。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悦主持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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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徐炎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有着深刻的国际战略意义和国际竞争背景

徐炎首先介绍道,2022年,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政策指引下,文化科技已成为“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动力引擎,文化产业也成为文化科技重要的“孵化器”与“试炼场”。建设数字中国,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

数字文化产业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式,它包括了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艺术、数字学习,乃至内容软件和网络服务等。在著作权语境中,数字文化产业主要表现为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新闻、网络直播等,可以说每一种类型的网络作品或者数字作品,都是数字经济时代一个独立而重要的行业。

徐炎认为,版权作品及其产业化表现了版权经济发展的硬实力和版权文化传播的软实力,是实现中国文化产业“走上去”、中国文化传播“走出去”这一发展战略的制度支撑。面对文化贸易和文化产业的全球化,文化实力比拼成为国际竞争新的发展态势。在这个意义上,版权产业所具有的经济发展力和文化传播力,表现了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双重要素。

数字文化产业形态和模式

徐炎谈到,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以数字化内容为形态的作品以不同于以往的方式进行传播,迅速而便捷;同时又催生了许多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从今年一月份的数据来看,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从2013年的2100多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009.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近25%。以网络短视频、网络直播为代表的新型视频业态迅速发展,二者市场规模占比已从2017的7%增长至2021年的23.1%。

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是以技术为基础、以内容为核心、以平台为依托的新兴产业。网络版权产业是数字技术、网络平台与网络版权产业的融合发展,是科技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数字版权相关产业占比超过1/3。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新业态在全球范围普及,核心版权产业的数字化普遍实现。目前,以网络短视频、网络直播为代表的新型视频业态迅速发展,市场占比不断攀升。二者市场规模占比已从2017的7%增长至2021年的23.1%,超过了网络游戏。

同时,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对现行著作权制度提出了新挑战。过去一些未曾出现的侵权形式在现今变得日益普遍,如聚合盗链、租号平台等新型侵权问题、定向推荐和网络直播引发的著作权问题、浏览器屏蔽广告等不正当竞争问题。其中,著作权侵权采用的手段更加技术化、专业化、隐蔽化。我国当前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着内容创作模式发生改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带来法律上难以定性的问题,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等诸多挑战。

徐炎介绍说,我国网络文化的产业发展变迁历经了4个时期:2008年以前的孕育期、2009—2012年的萌芽期、2013—2016年的发展期,以及2017年至今的兴盛期。到2019年,我国本土文化产业经过10年左右的发展,制作水平稳步提高、整体品质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和受众规模也逐渐扩大,进入了发展的兴盛期,这为本土原创作品走向海外,强化中华文化输出,提供了坚实基础。

与之相伴,随着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盗版侵权行为网络化、高技术化特点愈加明显,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影响和损害也更为严重和广泛,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的挑战。我国网络版权的司法保护,也伴随着本土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大保护的力度。徐炎期望,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提高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以此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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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徐炎

数字文化产业内容生产和利用中的著作权问题探讨

徐炎谈道,以数字文化内容为核心的网络版权产业,已然成为第四次产业变革中极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业态,数字文化产业是一个法律问题颇多的产业,由于AI(人工智能技术)、VR (虚拟现实技术) 、5G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等新技术的出现,并与现代版权产业日益密切地结合,使得内容生产、分发、消费的模式和形态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妥善应对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中的著作权问题。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客体范围的扩展、主体资格的突破、权利保护规则的发展等问题。同时,由于作品创作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的特征,涌现出了一批新的作品形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体育赛事节目、网络电子游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AIGC) ,都涉及到著作权客体认定问题。徐炎重点谈了眼下非常热门的人工智能的著作权相关的问题。目前人工智能面临着著作权主体及客体身份认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版权性以及生成内容版权权属等诸多问题,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他认为,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来可能造成的其他安全风险,应基于风险预防主义加以防范,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效能,并减少新兴技术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冲击。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下网络版权的保护建议

徐炎认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下网络版权保护的核心问题在于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网络盗版侵权的打击力度,同时调整专有权利保护与促进网络信息传播、利用之间的冲突,协调网络作品创作者、投资者、传播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各方主体利益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我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如何做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下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徐炎提出了三个保护,即依法平等保护、协同保护和严格保护。除了这三个保护维度以外,网络版权保护还可以从加大惩罚力度、行政专项执法、采取保全措施、加强过滤拦截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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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悦主持本次活动

孙悦在总结发言中谈到,徐炎在本期讲座中详细探讨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及形态模式、数字文化产业内容生产和利用中的版权问题,并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这个大的战略背景下如何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了建议。他的演讲既高屋建瓴又深入产业实际,有理论有数据,有宏观有微观,有现实有未来,使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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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嘉宾合影

70.3万人通过腾讯、爱奇艺、优酷、抖音、快手、百度、咪咕、搜狐、网易、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观看了本次活动的直播。